北京垃圾管理條例修訂:餐廳外賣送一次性餐具可罰5千元
2019-10-15 20:20:46
新京報快訊(記者沙雪良)《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10月15日起在首都之窗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規(guī)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或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的,旅館經營單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經相關部門責令整改而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由市城市管理委起草,公開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11月13日。
修正案草案送審稿主要包括六個方面內容:加強生活垃圾總體管理要求、完善源頭減量措施、強化分類投放要求、健全分類處理流程、增加分類收集容器設置要求、進一步發(fā)揮社會共同參與作用等。
修正案草案送審稿規(guī)定,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推行無紙化辦公,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餐飲經營單位、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和旅館經營單位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或者日用品,快遞企業(yè)、電子商務企業(yè)使用或者引導消費者使用環(huán)保包裝,同時規(guī)定北京市采取措施積極推行凈菜上市,大型蔬菜果品批發(fā)市場、農貿市場、物流配送中心按照標準配置垃圾就地處理設施。
其中,餐飲服務提供者或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的,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旅館經營單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游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徐孟睿